“5月1日起 PR或外籍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 得到官方核实 上海公安局发布辟谣信息


最近,国内又有与海外华人相关的政策出台了。上海公安日前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一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新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PR也要销户口?

最新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在本月9日公布,其中的第46条规定: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



在同时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解读中,上海公安再次明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需要注销户口。



目前,这条政策仅适用于上海户籍的华人,国内其他地区暂无此类政策。


上海公安原文链接:http://t.cn/RnPY2OG

官方解读来了

消息一出,引起海内外华人关注,而上海市公安局,也在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 作出解读。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就群众关心的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作出解读。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 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原文网址:http://t.cn/RnibkYk

领退休金不受影响

很多华人担心,注销户口后会对自己在国内处理事务造成不便,针对海外华人关心的一些问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网站给出回答:



问:如果我回国了,被注销的户口能恢复嘛?

答:未取得华侨身份的原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问:我出国前在国内工作过一段时间,请问外籍华人可以回中国申请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吗?

答:如在出国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再次回国就业并重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新、老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续接。如在出国前已经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无论是华侨还是外籍华人,都不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


问:如果已经注销了国内的户口,如何领取退休金?

答:华侨、外籍华人已达到法定退(离)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应的退(离)休手续,出国定居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与是否注销国内的户口无关。自2015年7月1日起,当事人应根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等相关规定,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相关领事认证。



问:取消了户口及身份证后,在中国办理固定资产、退休金、房产、自费医疗、旅游、产业、银行相关业务都需要个人证件,而外国护照在一些方面无法使用,该怎么解决?

答: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您取得外国国籍后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及时在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登记。外国护照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相关事务的身份证明,在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时,需要按要求出具外国护照持有人与原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持有人为同一人的有关证明和公证认证。


问:已入外国籍的华人如何恢复中国国籍?

答:外籍华人可向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申请恢复或加入中国国籍(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国务院侨务办原文链接:

http://t.cn/RniGyPL

http://t.cn/ROgLDE9

http://t.cn/RW7LHp3